问题 | 单位欠钱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债权人可以和单位协商沟通,让单位按时还款,如果对方还款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还款或者延期还款;
2、债权人可以采取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将借款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3、债权人可以采取申请支付令的方式追回借款,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至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追回所欠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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