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店铺通常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倘若店铺是由一方在婚前一次性全款购置,并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该店铺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夫妻关系存续,它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变为共同财产。 其次,要是店铺是在婚前通过贷款购买的,婚后则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以及与之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的。 再者,若店铺是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么此店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而言之,要判断婚前店铺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看购买的时间、出资的情况以及登记的情况等这些因素。 比如,仅从购买时间来看,婚前购买的店铺一般倾向于属于个人财产;而从出资情况考虑,如果是一方单独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若双方都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能准确地确定婚前店铺的财产性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小朱独自贷款购买了一个店铺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胡(小李的朋友)告知小李,其可能对店铺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益。小朱认为店铺是自己婚前买的,与小李无关。小李则觉得自己婚后参与家庭收支,或许有权利,两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贷款购买且登记个人名下,按规定店铺本为小朱个人财产。 2、但婚后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小李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有权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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