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现金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现金,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要回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现金,倘若未特别约定为个人财产的话,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说,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通过工作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形式转化成的现金,就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倘若其中一方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共同财产现金进行处分,像私自把现金借给他人或者用于自身的消费等行为,那么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将这些被处分的现金追回的。 不过,在进行追回操作时,必须要有合理的依据以及相应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能够清晰地显示现金的流向,借款凭证可以证明借款的事实等,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 要是现金已经因为合理的家庭支出等原因而被消耗掉了,那么要全部要回可能就会有一定的难度。 总而言之,能否要回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现金,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借助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小朱将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笔现金,未告知小丽便借给了小胡。小丽发现后要求小胡归还,小胡以不知是共同财产为由拒绝。小丽欲要回这笔钱,她有小朱转账给小胡的记录。 案情分析: 1、这笔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处分存在过错。 2、小胡虽称不知为共同财产,但小丽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可证明资金流向,这对小丽要回现金较为有利。 3、若小胡能证明此借款为小朱个人债务则情况另当别论,但目前情况对小丽有利,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要回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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