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过酒席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双方未曾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首先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来进行处理;倘若双方无法就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2.通常情况下,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性质。 对于这类可以分割的财产,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而对于那些无法进行分割的财产,则可以采取折价处理的方式。 3.对于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例如其婚前财产等,这些财产归该方个人所有,不会纳入共同财产的范畴,也就无需进行分割。 4.另外,倘若在同居期间双方存在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就应当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在确定各自的分担比例时,可以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 总之,在面对办理过酒席但未领取结婚证而离婚的这种情况所涉及的财产问题时,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将各种因素全面地加以考虑,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对财产进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举办了酒席但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开始同居。他们共同购置了一些财产,后感情破裂。在处理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的想法分割,小李则不同意。同时,小朱称有一些财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且他们还有共同债务分担问题。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购置财产,若双方无协议,按份共有且按出资比例分割可分割财产,不可分割则折价处理。 2、小朱的婚前个人财产确实归小朱个人,无需分割。 3、关于共同债务,需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分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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