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公司上诉状怎么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公司上诉状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X告):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X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 上诉人因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XX年X月X日(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XXXXXXX 事实与理由XXXXXXX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XX份。 上诉人 (姓名) 年 月 日 二、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怎么确定?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事实上,如果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有争议,跟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纠纷的,应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三天内申请复核,第二次复核的结论是最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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