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属于共同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关于婚内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的情况,通常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来看,若无明确约定表明该房产仅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便房产登记在某一方名下,也应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夫妻双方在购置房产时,并未就房产的归属作出特殊约定,只是以其中一方的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日后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其名下,或者是通过遗嘱等合法方式明确约定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对于婚内房产单独所有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分析,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婚内购置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小朱认为房产登记为自己单独所有,应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没有明确约定,这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若夫妻双方购置房产时无特殊约定,仅以一方名义登记,按法律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分割。 2、若小朱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房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有遗嘱等表明只归自己所有,则为小朱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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