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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怎样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倘若此房产是夫妻在婚后一同购置的,并且登记在了公司的名下,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来划分该房产,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出资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婚姻关系中所做出的贡献大小等方面的因素来做出判决。
比如说,出资较多的一方可能会在分割房产时获得相对更多的份额,而对家庭付出较多、在房产购置过程中虽出资较少但贡献较大的一方,也能在分割时得到合理的考量。
2.要是能够证实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好了,并且登记在了公司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就归这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则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比如,婚前一方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公司名下,婚后共同生活了多年,在离婚时,另一方就可以根据房产的价值等因素获得一定的补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对于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还必须要考虑到公司的其他股东的意见等相关因素。
倘若其他股东不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或者存在其他特殊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会对房产的分割方式以及最终的结果产生影响。
例如,其他股东可能担心房产的分割会影响公司的稳定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从而提出反对意见,这就需要在分割房产时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寻求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总之,公司名下的房产在夫妻离婚时的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后一同购置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分割协商无果。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多得份额,小李觉得自己对家庭付出多也应多占份额,同时公司其他股东小胡不同意分割房产,称会影响公司利益,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房产为婚后购置登记在公司名下,若无协议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院判决会考虑出资和贡献因素,小朱和小李各执一词,法院需综合评定。
3、小胡作为股东不同意分割,这一因素在分割房产时必须考虑,会影响最终分割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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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