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没有卖出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离婚之时,倘若房子尚未卖出,那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进行处理:
协商确定归属: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共同探讨该房屋究竟归属于哪一方。 一旦确定了房屋的归属方,那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就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要对房屋的归属情况、补偿的具体金额等内容作出清晰且明确的约定。 诉讼判决:倘若双方无法就房屋的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房屋归属的判决。 在进行判决时,通常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比如房屋的出资情况、购买的时间先后,以及为了照顾子女或者女方的权益等方面。 暂不处理:夫妻双方也有权利选择暂时不处理该房屋,等到日后各种条件都成熟了,再对房屋进行出售或者其他的处置方式。 不过,在暂不处理的情况下,双方必须明确房屋的管理责任以及维护责任究竟由谁来承担。 无论是选择哪种处理方式,都一定要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的手续。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房屋归属的合法性以及稳定性,避免因为手续不全而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一对夫妻,他们准备离婚,但房子尚未卖出。小朱想协商确定房子归属,自己拿房并给小李补偿,可小李拒绝协商,要求诉讼判决,他觉得房子自己出资更多应归自己。小朱不同意诉讼,认为可暂不处理房子,双方就房子管理维护责任也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协商符合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归属是可行途径,书面协议可保障权益。 2、小李要求诉讼判决也合理,法院会综合出资、购买时间等因素判决。 3、暂不处理房子也是一种选择,但双方需明确管理维护责任,目前双方争议在于处理方式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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