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可以单独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其中一方是不能够独自将其出售的。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范畴,在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单独的处分行为。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也就明确了,在涉及到共有房产的处置问题时,必须要由夫妻双方共同表达出意思表示才行。 然而,如果出现了一种情况,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该方拥有处分权,例如对方持有房产证,并且与第三人进行了正常的交易流程,像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一系列符合常规的交易步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就构成了善意取得。 此时,即便只是夫妻一方在进行房产的出售行为,房产也是可以被成功出售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房产的一方是不能单独将其卖出的,除非是获得了另一方的授权,或者满足了善意取得的相关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小朱未与小丽协商,持房产证与小胡签订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出售该房。小丽得知后不同意出售,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处分。小胡则称自己正常交易流程,构成善意取得。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小朱未与小丽协商单独卖房存在不妥。 2、小胡若不知房产为小朱与小丽共有且按正常流程交易,有理由相信小朱有处分权,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话,小胡可成功取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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