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唯一拥有者卖房需要前夫签字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子,即便其唯一拥有者想要卖房,通常都得让前夫签字。
这是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要处分共同财产的话,就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然而,如果这套房子是在婚前就购买好了,并且登记在了唯一拥有者的名下,又或者是通过遗嘱等合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该房子归其单独所有,那么在卖房的时候,一般就不需要前夫签字了。 总之,判断是否需要前夫签字,关键要看房子的具体购买时间以及登记情况等因素。 如果对这些情况存在疑问,为了确保能够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专业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出最适合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以避免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二人离婚后,小朱想卖房,但房产中介告知小朱需要小李签字。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自己有权单独处置,不必让小李签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按法律规定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置权,小朱卖房需小李签字。 2、若小朱能证明房子是婚前购买且登记自己名下,或者有遗嘱表明归其单独所有,就不需要小李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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