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离婚后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法院通过调解达成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后,这种分割结果便具备了法律效力,一般是不允许再反悔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法定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比如调解协议的形成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即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了另一方,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了协议;又或者存在胁迫情况,也就是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接受协议内容。 当事人必须在离婚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异议,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会仔细审查相关的证据,要是确实存在上述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形,就会依法进行改判。 但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期限,除非能够证明调解协议存在可撤销的事由,否则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当事人的反悔请求的。 总之,在面对法院调解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反悔,并且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间而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调解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小朱发现小李在调解过程中故意隐瞒部分财产情况,存在欺诈行为。离婚登记一年以内,小朱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小李不同意,认为分割已生效。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法院调解离婚财产分割后一般不能反悔,但存在欺诈等法定情形除外。小朱称小李有欺诈行为,若小朱能提供证据,法院应受理再审。 2、小朱在离婚登记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再审,符合时间规定。若小朱能证明小李欺诈,法院审查属实则可依法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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