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的时候房子一般是归女方的,男方通常是没法再要回去的。
就像那婚后共同买的房子,而且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啦,离婚的时候就得商量着怎么分割,一旦归了女方,男方一般就不能再要回去。 不过,如果出现了下面这些情形,那男方就有可能有权去要求分割或者要回房子。 比如说,离婚协议那可是有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胁迫才签订的,导致这个协议是无效的,那男方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可以撤销这个事由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一年的时间内,去请求法院撤销这个离婚协议,这样一来,就可以主张对房子的权利。 再比如,那房子虽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但是实际上是男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的钱去买的,并且还能拿出很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那男方就可以主张这个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要求把房子给要回来。 总之,到底男方能不能要回房子,那可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法院判决离婚。他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归小丽。但小朱认为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自己是受胁迫才签的,且他有证据。小朱欲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要回房子的部分权益。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此协议无效。小朱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从而主张房子权益。 2、若小朱无法证明上述情况,房子已被判定归小丽,且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小朱很难要回房子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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