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对于期房的处理情况通常是这样的:
1、倘若此期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决定将其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同时获得该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倘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在进行判决时,通常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并且,在判决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到对子女的照顾、女方的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等这些因素。 2、假如一方在婚前就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办理了贷款,而在婚后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同时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而尚未归还的贷款则被认定为是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另外,双方在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以及这些款项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处理期房离婚这一问题,必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面临离婚,他们有一套期房。小朱婚前付首付办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认为房子应归自己,小李觉得自己也参与还贷应得更多补偿,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此房登记于小朱名下,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归小朱。 2、但小李婚后参与还贷,小朱需对小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无过错方利益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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