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姐妹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形下,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倘若未经另一方的同意就转交给了姐妹,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将其要回的。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一方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擅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3.然而,倘若姐妹在接受财产的时候,是处于善意的状态,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此时受让人就能够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也就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了。 4.反之,如果姐妹明明知道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也没有获得另一方的同意就接受了,那么原权利人就有权要求姐妹返还财产。 5.总之,在判断能否要回夫妻共同财产转给姐妹的款项这个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各方的主观意图以及行为表现等等。 只有全面、细致地对这些因素进行考量,才能够准确地做出判断,从而合理地处理相关的财产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交给自己的姐妹小胡。小李知晓后要求小胡返还财产。小胡称自己接受时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小李则认为小胡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未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小朱未经小李同意转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2、若小胡接受时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可取得所有权,小李不能要求返还;若小胡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小李未同意而接受,小李有权要求小胡返还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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