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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算什么官司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这种情形可明确视为物权确认纠纷的官司范畴。
在离婚这一特定场景下,双方已就房产的归属作出了约定,然而,对方却拒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这其中就牵涉到物权的实际确认以及变更事宜。
2.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文,倘若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合同义务与约定不相符,那么就应当承担诸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给予赔偿损失等一系列的违约责任。
在此种状况下,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达判决,责令对方配合办理房产证。
法院会细致地考量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以强制对方履行配合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3.在诉讼的进程当中,你务必准备好离婚协议以及相关的房产证明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撑你的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要特别留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诉讼时效为三年,此期限是从你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约定房产归属小朱,但小李拒不配合小朱办理房产证。小朱认为小李应履行约定,小李却不认同,这就引发了物权确认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等违约责任,小朱有权起诉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证。
2、小朱诉讼时要备好离婚协议和房产证明等证据,同时注意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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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