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是老人盖的拆迁后离婚女方能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要是房子是老人在婚前自己购买土地或者在婚后凭借个人财产独自建造的,那么等到拆迁的时候所获得的补偿款之类的东西,一般都属于老人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些财产的。 2.然而,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老人和夫妻中的一方一起出资建造的,并且没有特别说明只归其中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以及拆迁之后相关的利益就应该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到了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其中的一半。 3.另外,如果房子虽然是由老人建造的,但是在婚后进行了翻建、扩建等让房子价值增加的行为,并且没办法分清新增价值部分到底是谁出的钱,一般也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就可以参与分割。 4.总之,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综合的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都需要仔细地分析和考量各种因素之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后与小朱的父亲小胡一起生活。小胡有一处婚前自己购买土地建造的房子。后来房子拆迁,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李认为自己有权分割拆迁款。小胡表示房子是自己婚前建造,小李无此权利。但小李指出婚后房子有翻建,新增价值分不清出资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小胡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个人建造且无婚后特殊情况,拆迁款为小胡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分割。 2、若小李能证明房子有婚后翻建且新增价值出资情况不明,按规定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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