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婚退婚女方不退钱打官司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订婚时男方给了女方一定的财物,而后来因为退婚女方没有退还,到底打官司能否要回,这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要是男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进行的赠与,可要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赠与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这些财物的。 不过,如果这些财物已经被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消费等方面了,那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一部分金额。 另外,如果双方之前对这些财物的归属有过约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处理。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男方必须要提供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之类的相关证据,以此来证明曾经有过财物的给付行为以及具体的金额等情况。 总而言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把各种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情况,才能准确地判断出是否能够要回这些钱款。 比如,如果男方能够清晰地拿出转账记录,明确显示出给付的财物金额和时间,并且能够证明这些财物是在订婚的特定情境下给予女方的,同时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等情况,那么要回钱款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 反之,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存在双方对财物用途有争议等情况,要回钱款可能就会面临一些困难。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丽(女)订婚时,小朱给了小丽一定财物。后两人退婚,小丽未退还财物。小朱认为这些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消费,自己有权索回。小丽则对财物用途存在争议,且称部分财物是小朱自愿给予无需退还,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如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财物是订婚情境下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且未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小丽应返还财物。 2、若小朱证据不充分或财物用途存在争议难以界定,小朱要回财物会面临困难,需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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