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冻结多久才能解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冻结的解除通常有特定条件。
当案件审理完毕且财产分割明确后,财产冻结便可解除。 要是处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阶段,一般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三十天内,倘若情况较为复杂,经法院院长批准还能再延长三十天。 在这三十日的期限届满之后,如果未进入诉讼程序,或者即便进入了诉讼程序但尚未终结,财产保全措施就会自动解除。 而一旦进入了诉讼程序并且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按照判决把相关义务履行完毕后,法院就会解除对财产的冻结。 总之,离婚财产冻结具体何时解除,得依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法院所进行的相关程序来确切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不成决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朱担心小丽转移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小丽的部分财产。三十天过去了,案件仍在审理未结束,法院院长批准延长三十天。后来判决生效,小丽按判决履行了义务,但小朱却不同意解除财产冻结,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期限届满未进入诉讼或诉讼未终结财产保全应自动解除,此案件进入诉讼且判决生效,小丽履行义务后,小朱不应阻止解除冻结。 2、法院应依据相关规定,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如判决生效且义务已履行,及时解除财产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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