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一定要按离婚协议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一定。
房屋过户这件事,并非就必须得按照离婚协议来进行办理。 要是离婚协议里清清楚楚地写明了房屋的归属以及过户的相关事宜,并且这个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一般情况下就应该按照这个协议来办理过户。 不过,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一些瑕疵,像是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导致协议无法生效,又或者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分歧,并且怎么都协商不到一起去,这种时候就可以通过诉讼之类的方式去确定房屋的归属以及过户的事宜。 另外,要是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只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除了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之外,通常都被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先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把归属确定下来,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总之,到底要不要按照离婚协议来办理房屋过户,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