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转子女名下,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财产转移是指一方故意将自身掌控的财富转移至他处并进行隐匿的行为,其主要动机在于企图通过违法手段将该部分资产进行私自分割或者独自占有。
针对为谋求私利而无视法律道德制约,恶意侵吞共有财产、严重损害其他方财产权益的情况,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将财产转移至子女名下是明显违规之举。 当其中一方出现上述转移财产的不当行径时,无论是在处理离婚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在离婚之后发现此类现象,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针对已被转移的财产进行重新划分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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