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无共同财产时离婚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在离婚时,若无共同财产需要分配,那么便不必进行此类程序,因为他们自身的财产无从区分,仍然属于各自所有。
如果是通过协商方式来决定离婚事宜的话,我们强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清晰地注明,夫妇二人并未拥有任何共同财产。 至于诉讼离婚的情况,我们并不主张在财产分割这个环节有所省略。 在结婚期间,夫妇俩所获得以下这些财产,均视为他们的共有财产: 1、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2、营利活动、经营及其投入资本产生的利润;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 4、遗产或遗赠财产,但必须明确约定仅归某一方的财产,否则皆视为共同财产; 5、除上述之外,其他应当被划分为夫妇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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