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财产纠纷举证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获取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证据,这里需要提醒您的是,这些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使用收益、继承与赠与所得的本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已经到手或预计能够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退役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等。
对于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收集工作,我们认为您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生产经营设备的相关信息,其次是亲友赠送的昂贵礼品,再次是购买所得或通过继承或赠与方式获得的贵重首饰,另外还需要注意诸如价值相对较高的图书资料在内的生产、生活资料,以及房产等相关情况。 再者,对于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涉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购买并持有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及政府债券等投资活动的凭证。 最后,对于以知识产权形态存在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证据,这部分财产主要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