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的抚养费不给应该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子女的抚养费不给应该如何办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二就是上法院起诉。 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制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女方拒付抚养费应该如何办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一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判决书的执行期限届满一方仍然拒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判决了如果支付抚养费的,则一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男方不付抚养费应如何办 首先,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即使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 其次,如果一方不给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子女的抚养费不给应该如何办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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