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那些较少履行家庭义务的配偶者而言,其所获取到的利益。
这其中不仅仅包含了可见的物质方面的福利,比如收益的累积、购置房产等方面的投入。 就评估补偿金额而言,我们不仅要关注他们由此获取到的有形财产的实际价值,同时也应着重考虑到由这些所得带来的无形的、可期待的财富利益的价值。 2.考虑有另一方所尽的家庭职责的程度与数量的因素。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乃是对夫妻对于个人财产权的一种制度性约束。 依据相互负责的家务工作量的大小以及时间的投入、对于伴侣事业的协助情况等多重维度去确定经济赔偿的数额,实际上即是将家务劳动以及协助工作所产生的价值进行货币量化的过程。 3.针对遭受精神损失配偶者,根据伤害行为人的过失程度、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行为所产生的行为表现、所造成的结果等多种复杂因素,通过综合考量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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