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房婚后过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仍被认定为属于购房者本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因此,若您想在婚后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议您与配偶进行详细的财产分割协议来达成共识。 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都会自然地转化为共同财产。 针对这个问题,当事人可作另行约定。 此外,如果在当事人缔结婚姻之前,其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那么此种出资应被视作对已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能提供相关明确表示为赠予双方的证据。 在夫妻结婚之后,若其父母再次为他们购置房产出资,则需依循约定处理; 如未作任何明确约定,或对此存在歧义,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准则加以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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