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女方父母全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这句话,并不意味着只要女方在婚后购买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实际上,如果女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使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当遇到如下两种特殊情况时,这套房产则会被认为是女方个人拥有的财产。 首先,如果女方恰好使用了自己婚前所存下来的全部积蓄购买房产,而且是全额支付购房款,同时又将房产登记在她个人名下。 只要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这个房产便成为女方独立所有的财产。 其次,假如女方的父母健在且愿意为女儿全资资助购房,并且在这里也要明确说明,他们是以女方个人名义登记了房产。 也就是说,以这种方式买下的房产,实际上是女方父母对其独生女作出的捐赠,而非赠予男女双方作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因此,在这个例子中,这套房产也依法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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