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离婚证后还能分家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先行领取离婚证书之后,再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而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成之后,若任何一方以先前尚未处理的共同财产还存在为理由,向法庭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经过相关审查确认该财产确实属于在离婚时未曾涉及到的共同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此类财产进行合法的划分。 离婚之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将依照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奏效则交由法院依据具体实际状况,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通常情况下,财产的分割都是在签署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再按照事先协议好的内容进行分配,或者由法院的审判结果来决定最终的财产分配方案。 离婚协议中所包含的关于财产划分的条款或者经由离婚所达成的财产分配共识,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定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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