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由父母亲馈赠房屋事项,它是否归属成为夫妇共有的财产呢?对此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境进行探讨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和1063条之相关规定予以分析:
1.若男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就其间财务状况达成了书面协议,且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发现则应依照协议之规定进行判定; 2.如夫妇间未就财务达成书面约定而父母却明确表示将其房产赠与予婚生子女个人,此类情形下此房产则枚属于子女个人私有资产,非为夫妇共有财产; 3.然而若父母并未明确表达房产仅属一方之子/女所有之意向,这类馈赠行为应被视为男女双方共同接受赠予,进而使其成为夫妇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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