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加名字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在婚后添加另一方姓名,可以被视为夫或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重新约定,因此应被认定为夫妻共享的财产。
然而,若产权登记簿上出现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方应对该房产拥有相应的产权比例。 然而,即便如此,在进行房产分割时,不一定会平均分配成各占二分之一。 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有签订相关协议的则以所签署的协议为准; 若无明确协议,则仍需综合考量各方面诸如各方对于该房产的实际贡献、市场价值评估以及法律规定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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