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约定,唯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各项严格条件方能认定为合法有效:首先,必须确保涉及的夫妻双方均属于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其次,此类协议及其相关条款必须是夫妻双方在充分了解并清晰表达自身意愿的基础上共同签署的,真实可信; 再者,此份协议不仅不得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规章中的明确性禁止规定,还应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避免出现违背道德伦理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双方均可自行决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个人在婚前所积累的财富如何由各自主掌、共同分享或部分独立拥有、部分共同享有等方式来处理。 因此,对于已婚夫妇而言,他们有权利对自己在婚前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合理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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