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由父母所赠予的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分割,主要取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是否明确标明了夫妻双方的姓名。
假如在房产证上清晰地标记出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的赠与应当被视为对整个婚姻关系中双方的馈赠。 因此,这部分房产可以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处理,当面临离婚分割之时,这部分资产理应纳入考虑范畴之内。 然而,假设在房产证上仅有夫妻中的一方享有姓名标注权,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的赠与应该被理解为对接受赠与的家庭成员单方面的馈赠。 因此,在面临离婚情况的时候,这部分房产是不应该也无法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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