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房是否算作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其中一方单独出资购置并全额支付了购房款项的房产,理应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以下几类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专有的个人财产范畴:(1)夫妻双方结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另一方由于遭受人身伤害所得到的赔付或补偿款项; (3)由遗嘱或者赠予合同明确指定只归某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日常生活用品; 以及(5)除上述各项之外,经认定应属某一方所有的其他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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