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男方否认共同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有下列几种财产类型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其分配并不仅限于男方的声明或言行,法院将根据事实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
(1)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兼职所获得的劳动性报酬; (2)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以及投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收入;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来自于继承权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已被指定专属于某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法律规定共同所有权的财产类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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