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的哪些财产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下列财产,均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薪资收入、奖金福利; 通过生产、经营或投资而获得的各项收益; 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收益; 以及在婚姻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所有财产,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情况除外; 再者,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应该由夫妻共有并共享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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