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能否不分财产有疑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是完全可行的,当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之时,只需主张废除己婚状态,并无明确要求对财产分配予以分割,那么此类案件法院将会依法予以受理。
因此,当事人可以选择仅针对离婚问题提起诉讼,暂缓关注财产方面的分隔。 以下将提供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遵循有利于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其次,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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