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期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是否算婚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所有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后取得房产所有权之财产均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如具备以下四项特定要求,即使是婚后才完成房产证的申领工作,仍可被界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首先,在购置房产过程中,不动产买卖合同需由购买人本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进行签订; 其次,需要明确,若该不动产在婚前已开始支付首付款且向银行申请信贷资金支持,无论是否实际取得房产,皆应视为婚前个人资产予以处置; 第三,婚后正式对房产进行产权登记时,首付款支付者必须位列房产所有者名单之中; 最后,偿还房贷过程中的分期款项也需由个人婚前财产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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