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与财产分割分开立案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协议分割方案协议分割方式,是指在离婚过程中,男女双方对于各自的财产权益进行相互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签订一份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签署离婚协议书,其中便包含了有关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
然而,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且平等的基础之上。通过协议分割的方式来处理离婚财产问题,可以依据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状况,逐一对这些财产进行详细划分,从而避免在离婚之后因财产分割问题而引发纷争。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中会注明“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若在离婚手续全部办理妥当之后,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对当时未被列入财产分割协议中的部分财产进行重新分割,那么法院将会予以驳回其请求。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再提出任何分割要求。因此,如有疑虑,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意见。一般而言,在诉讼离婚的审判程序中,法官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让双方先行协商解决争议,只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才会作出最终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院判决原则在法院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时,通常会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是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的重要指导方针。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这一原则体现为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负有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有利于生活便利的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财产的实用性、性能以及经济价值等因素。例如,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量优先提供给那些需要该生产资料,并且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效益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则应尽可能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所需,以便最大程度地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对于不可分割的财产,可按照实际需求及有利于发挥效用的原则归属一方所有,而获得财产的一方则应按照公平原则,以离婚时的实际价值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这里,所谓的“照顾”不仅可以表现为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的多分,还可以表现为在财产种类上将某些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女方。鉴于女性在社会中普遍面临的就业困难和谋生能力相对较弱的现实情况,离婚后的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加依赖于社会的支持与帮助。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给予女方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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