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付首付婚后独自还贷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支付首付款且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购置房屋的离婚处理方式,可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双方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论该笔购房行为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还是之后,其所购房产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双方需就房产分割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诉诸司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其次,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首付款,而婚后与另一半共同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尽管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名下,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仍被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及由此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则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可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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