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女友名字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添加配偶姓名的法律属性被界定为房产赠与行为,当男方将自己的房产上添加女方姓名之后,该处房产便转化为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而非原本仅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作为男方,在决定追加房屋所有权人时,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深入地评估与思考。附带条件的赠与指的是当事人通过设定相关条款,将赠与协议履行与否置于所设条件是否得以满足的基础之上,此种形式下的赠与行为有效性的产生或终止均取决于条件的达成情况。若男女双方在筹备婚礼期间,男方同意将其房产添加女方姓名,通常会被理解为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与行为。
然而,倘若双方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反而选择分道扬镳,这便意味着男方赠与房产的初衷并未实现,故其有权撤销赠与。换言之,在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男方有权请求从房产证上删除女方姓名,从而收回赠予女方的房产份额。若女方拒绝归还,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赠与,进而取回房产份额。 然而,若在加名之时已明确约定,或者女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赠与行为不附任何条件,那么即便最终未能缔结婚姻,男方亦无法主张收回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旅蔽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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