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一个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有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姓名方面:
1.若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享资金购买并仅在其中一方名下进行产权登记,或夫妻双方向其各自父母借款作为首付,而后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则此类房产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2.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若由某一方的父母提供购房资金,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或是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支付的首付款源自于其个人婚前所有财产的情况下,此种房产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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