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微信暧昧红包,能认定为过错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红包交易记录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出轨的证据。
然而,仅仅凭借这些红包记录并不足以证实当事人真实地存在出轨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电子数据已经正式纳入了民事诉讼的证据范畴之内。 因此,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作为辅助证据,那么就有可能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行为。 在涉及到单方面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具体的财产分割比例可以由离婚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现了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那么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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