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能作为财产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产品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及其他相关财产权益能否被视为可供分割的财产之一,答案自然是肯定的。特别是在夫妻关系维持期间所获取的相应财产,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这些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双方的当事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分割权。然而,若存在特殊的约定,则可以依照约定进行处理。但是,必须明确,因个人遭受人身伤害所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其性质应当归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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