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个人私产,并不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在结婚之前,某一方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购入、支付全额房款以及获得了所有权等事项,那么此房产理所当然地将被归类为该方的婚前财产,成为其个人所有物,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若有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购置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者子女的名下,则可视为仅对自身子女的单方面赠予行为,因此此类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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