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需要双方签字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售出时是否必须由夫妻双方同时签署同意书这一问题,主要的决定因素在于该房产究竟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抑或仅属单独所有者。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给出以下详细解释:若该房产原本即为婚前个人所有,且在婚后并未转换成为共有财产予以备案记录,那么在实际售出过程中,仅需得到房产所有权人的签名确认便足以完成交易。然而,若房产在婚后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尽管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且房产证上添加了配偶的姓名,又或者双方并未进行过财产公证以明确其中一方自愿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处置该房产就必须征得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名认可。简单来说,若房产系个人婚前财产,则无需双方共同签署同意书;反之,若房产已被确认为夫妻共有财产,则必须经由双方共同签署同意书方可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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