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卖了的钱再买房子产权如何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婚后出售原有的婚前住房并重新购置的房地产,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是婚后购置的新房仍然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新购得的房产应视为仅由投资购买者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这类房产不应当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而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后购置的新房已被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新购得的房产就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然而,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考虑到投资购买者在购买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贡献,因此,通常会给予其适当的份额倾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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