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房产抵押贷款的问题,若双方事先已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照所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处理。而若无此等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后以各自或者共同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且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同时也是由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形。在此种情况下,除非夫妻二人另有约定,否则该房地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尚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项亦应作为共同债务处理。一般而言,若男女双方在婚后以共同名义购买的房地产,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按揭,并由该方负责偿还贷款,同样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无论其所有权证书上是否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姓名,均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可以暂时停止支付房贷。若无法按照原先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房贷,可向银行提交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批准后,便可签署延期还款协议。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延期还款的次数通常仅限于一次,且延长后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只要能够证明双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便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姓名,仍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其按揭贷款债务亦应被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23: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