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房子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姻关系终止时,涉及到房产争议时,法院将遵循具体事实与情况,首要考虑的是房屋应赋予哪一方。
若在先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已明确了房产的最终所有权,那么便遵照此规定执行;反之,倘若未有任何书面约定,则通常会将房产判予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姓名之人,然后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其中一方存在明显过错行为,那么法院亦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归无过错的另一方所有。 同样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还会优先考虑将房产判给承担抚养子女责任较多的那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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