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财产保全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人民法院递交婚姻关系解体的诉讼请求同时,若配偶一方有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浪费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或是通过伪造夫妻间共同债务来试图侵吞对方财产,而未能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的话,将可能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害。
因此,在这类情况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