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结婚之前购置的汽车并不构成夫妻的共有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有着默契或者书面协议,即意味着他们自愿将各自的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拥有的资产。 在这种情况下,若无任何明示性的赠予声明,那么在离婚之时,这辆车依然归属于其原有所有者,而非共有人。 再比如,若汽车是用婚后所得的收入购买,即便车辆的所有权证书上主要署名为其中一位配偶,该辆汽车仍然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共有财产乃是指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所得;与此相对应的,个人财产则是指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因此在结婚之日前所购车辆,而且其产权证上的权属人同时也是出资人的话,则可确认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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