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男方出资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男方出资购房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通常而言,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方运用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物,如以婚后积累的工资所得购置房屋,那么此房屋便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男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所购房屋是利用其婚前自有财产支付的,那么这样的房产就应当归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此外,倘若房产证上同时记载有夫妻双方或仅男方姓名,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由双方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1、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